12/31/08

馬英九和李慶安的煉獄

江建祥專欄

 有一首歌叫做謊言的網(Web of Lies),歌詞很能恰當地描述馬英九和李慶安這兩個美國人的心情:

 「編織謊言和欺騙的網,
  我們在玩一個危險的遊戲,
  在整個過程中,
  痛苦吞噬著我們,
  痛苦的記憶拒絕褪去,
  喪失的信用如腐敗的盔殼,
  我們以無限的代價在分擔這個煉獄....

  我看見你眼眸裏謊言的網,
  妳也看見我眼簾中謊言的網,
  我們不再純潔,
  我們這次太過分了,
  我們空幻的夢殿堂已經崩毀,
  喪失的信用如腐敗的盔殼,
  我們以無限的代價在分擔這個煉獄。」

 面對蔡同榮委員所拿出來的馬唯中出生證明,馬英九看到自己所填寫的中國深圳出生地,自己的親筆簽名以及「內載屬實否則願受偽證罪處罰」的聲明,不知如何應對,於是,搬弄出中國古典策略──來個顧左右而言他,派出王姓發言人,提出香港廣華醫院發給的出生證明,堅持他的確是「中國原料,台灣製造,香港交貨」。

 殊不知,這一來,加上他在革命實踐研究院受訓自傳裏的廣東出生說,不但無法證明他確實是香港出生,反而進一步地證實:他一向走來始終如一的有撒謊的習慣。

 馬英九面對謝長廷有關绿卡的質疑,先是信誓旦旦地扯說他「沒有」绿卡。經過了四十多小時之後,擅長因事制宜的他,竟然改口堅稱他和老婆「曾經」擁有绿卡,不過,早在八○年代後期就已經放棄了。

 至於他是怎麼放棄绿卡的,馬英九卻是用倒推的論證,辯說他數次去美國均是另行簽證,依據美國法律,等同放棄永久居留權。又說是因為太久沒有用了,所以,已經「自動失效」。

 這個「八○年代後期」就已經放棄的說法,和馬英九在1981年即已經回到台灣擔任蔣經國的英文秘書的事實兜不攏。因為如果馬英九的「一年以上沒有入境美國綠卡就自動失效說」可以成立,馬英九在1981任英文秘書,1982年轉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,1984年接下陳履安的工作,出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第三副秘書長,到1988年入閣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兼大陸工作會報(陸委會前身)執行秘書,這一長時間裏必須每年至少入境美國一次。

 在蔣經國1988年過世之前,馬英九是如何蒙騙他的磕頭恩人,每年來美國坐移民監的,實在令人費思疑。如果他沒有蒙騙蔣經國,每年偷偷入境美國「維持」他的綠卡效力,那麼,他的綠卡不是該在八○年代前期就自動失效了嗎?又一個編織出來的謊言和欺騙的網。一方面滑頭,一方面又黏涕涕的,真是噁心!

 李慶安為了自保,緊緊地抓住馬英九的衣角,企圖躲在馬英九撐起來的「自動失效」大傘下求得庇護。美國國務院已經把話講得很清楚了,李慶安因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,且無喪失美國國籍的記錄。即使老美已經公開的說案子已經結束了The case is closed。李慶安也學起馬英九的顧左右而言他,堅持自己在宣誓就職為台北市議員時,美國公民資格即「自動失效」,完全漠視美國官方的「無喪失美國國籍的記錄」的宣示。

 李慶安堅持的其實是她的「錢」途,她肖想的是美國國務院對喪失美國公民的裁定的溯及既往效力,如果美國國務院高抬貴手,接受李慶安的說辭,認定她在宣誓就職台北市議員時,就有拋棄美國公民權的意圖,李慶安或可不必繳回十四年來所詐領的公帑。

 問題是,國務院裏的那些老大技術性官僚,推事的能力絕對不會比台灣的法曹遜色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很可能會要求李慶安「重新」填寫FS-581表,明白表示她放棄美國公民權的意圖,如此一來,失效的日期只能從「即日」起算,鐵定折騰死李慶安小姐。

 李慶安另一個類似馬英九的「謊言的網」,則是被踢爆因為申報了2007年美國聯邦所得稅,所以,美國國稅局的資料顯示,李慶安還可以領得一筆美金九百元的經濟刺激方案退稅款,李小姐竟然把天底下的人都當作白痴,拿出她的房屋稅稅單,大言不慚地說她是因為繳了房屋稅所以可以領取退稅,繳房屋稅和是否為美國公民無關,順便拉蔡同榮下水說他也繳了美國的房屋稅。

 李慶安忘了美國的房屋稅課稅機關不是聯邦政府,也不是州政府,而是郡政府(county)。地方政府靠這些房屋稅稅收,好不容易可以彌補財政上的缺損,哪來的結餘可以退稅?這種顧左右而言他,雞同鴨講的惡劣手法,實在令人不齒。

 可惜的是國民黨某陳姓台北縣議員,居然不經查證,以為有口即可成名為嘴,上窮碧落下黃泉,天下事無所不可置啄,居然也在政論節目中盲目呼應。

 馬、李二人在玩一個危險的編織謊言的遊戲,為了圓謊,必須撒更多的謊,痛苦正在吞噬著他們兩人的靈魂,痛苦的記憶如同揮之不去的夢魘,他們以無限的代價在分擔這個虛假所塑造的煉獄,沒有人可以想像他們兩人如何能夠和李不休一樣每天晚上睡得跟小baby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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